“入殮”,又叫“入棺”、“入木”、“落材”……古稱“大殮”。山西各地時間不一;有3天、7天入殮的;有死后當天入殮的,如五寨、曲沃等地即是這樣。在五寨,如果因棺木、壽衣尚未齊備而不能入殮,當地人便稱為“挺尸”。
入殮用的棺材,山西各地以木棺為主。木材以木質堅硬的柏、樟為上等,油松、楸、槐等次之,以柳木的為一般。晉中祁縣一帶講究不論何種木質,在棺前擋板上必用柏木,至少也須鑲嵌一條。板材時興厚大,厚者六寸,拗五(五寸五分)以上均為上等,依次等而下之,底、蓋、側均為整塊者稱為“獨幅”,若干塊拼合的則分別以其所拼塊數稱為“X 塊頭”。整個棺形為長方形,前高后低,前寬后窄。棺木外涂油漆,有黑、紫、紅、黃幾種顏色。五寨一帶,不到50歲的死者,棺木涂以朱漆,稱為“紅棺”;50歲以上的多涂金黃色,稱為“金棺”。棺木外面一般有彩繪圖案,上等木材更以木質本色為底,作素色推光漆畫,顯得金碧輝煌。圖案一般為百壽圖、四季圖、二十四孝圖或“萬字不斷頭”。棺木前頭正面繪云紋蓮臺,書寫“X X 之靈樞”;小頭繪香鼎、燃香,有的地方則畫白菜。有的棺木前頭正面還寫有“福如東!、“音容宛在”等吉祥語句。棺木內涂以松香或用黃麥紙裱糊,取的是“黃金入柜”、“遺澤子孫”之意。棺木內還要貼上用金銀紙剪成的太陽、月亮、北斗圖案。雁北平魯、晉中祁縣等地,在棺木內底部另附一塊鑿有七個孔的襯板,叫做“七星隔板”,表示死者“ 駕鶴仙去,身入西天”。棺底 ,晉中祁縣一帶鋪以石灰、五色綢、線、五谷,再放上七枚銅錢、七塊生鐵,鋪上金箔紙剪成的錢狀物七張,然后鋪上褥子。晉南等地與此大同小異。不管放什么物品,谷草都是少不了的。五寨一帶稱為“坐草”,取的是“落地而生,坐草而歸”之意。
入殮時,要由死者的兒子抱尸入棺。晉東南沁縣一帶,講究把死者的頭部用紅布圍上,然后由其長子抱頭,另外4人或6人抬身體,腳先頭后出屋。屋外用毯子遮陽或打傘,浮山等地稱為“上不見天”。入棺時,死者的腳要先進 ,然后平放棺內 。原來死者袖口和褲腳系的麻披,這時要解掉。有的地方在男性死者的右手中放上鞭子,左手中放上饅頭;在女性死者的雙手都放上饅頭。鞭子稱為“打狗鞭”,饅頭稱為“打狗干糧”。襄汾一帶,死者絕氣后要用白布束身,入殮后把白布取出,分給兒孫束腰,名為“留后代”。晉中祁縣等地,死者頭部要枕一種特制的凹型空心枕,上繪日月、山川、花卉圖案,枕中實以線香、五谷等。死者身上再鋪七張銀箔,從頭到腳蒙紅布七尺,此布須由已嫁女兒置備,俗稱“鋪兒蓋女”。
給死者鋪蓋停當以后,棺內還要放置一些生活用品和死者生前的心愛之物,但禁止放人毛織物和毛皮制品,如毛毯、毛氈、皮褥子、毛皮鞋之類。民間認為犯了這一忌諱,就會“著毛變畜,錯胎轉生”。除了再撒一些五谷、紙錢外,五寨一帶講究還要在棺內放置一些驢蹄甲片和生鐵片。生鐵片是用犁鏵碎片,取的是“入土開路”之意。
人殮完畢后,棺蓋斜蓋于棺身之上,仍留縫隙。待死者親屬檢視后,在夜間或陰陽先生擇定的時辰蓋棺。
蓋棺、又稱“合棺”喻,家人、親友齊集,揭去死者臉上的蒙面布或紙,向死者告別 。死者如系女性 ,還要請其外甥或娘家人檢視穿戴、鋪蓋,看有無異議。然后正式蓋棺楔釘,家人、親友跪拜告別。晉中祁縣一帶,合棺前要把死者身上蓋的紅布由腳部往下拉,露出顏面,然后順勢把紅布撕下一條,迅速合蓋落木鎖、即棺蓋與棺身之間的榫卯。釘棺一側用釘七枚,每顆釘子上把撕下的紅布條各墊一小塊。釘棺時,全家回避不動哭聲,只有死者的兒子須立在棺旁口喊“躲釘”。這在山西南北都是大體一致的。參加釘棺的鄰里、朋友都要身系紅布條,并要給釘棺的人賞封,稱為“喜錢”。蓋棺以后,沁縣一帶,死者的子女還要手拍棺木數次,俗稱“叫醒”。襄汾等地,死者的兒女要做“撅片面”于靈前供獻,然后由參加入殮的人分吃,表示從此與死者永訣了。
在入殮第二天半夜,沁縣等地要置備紙馬素車、香爐錫箔和紙人,由死者的子女哭送到將來出殯必經的十字路口燒化,為死者送行,俗稱“送魂”。聞喜一帶 ,在死者去世的第三夜 ,家人于城隍廟、土地廟叩拜之后,要由死者的一個女兒手提湯水罐,暗中摸索澆奠,并呼喚死者。另外有一個代替答應,凡三呼三應,然后哭出廟門回家。往返要故意繞遠,回家后哭奠燒紙 ,名為“燒上路紙”。偏關等地 ,家里有人亡故后,或三夜、或五夜、或七夜不等 ,家人要去城隍廟哭叫 ,呼喚親人回來,俗稱“叫夜”。親友在這幾天內,要贈送提燈,喪家以燈多為榮。民間認為,人死后要受城隍神審判,審判無罪后,家人便以燈引魂歸來。所以這一習俗又叫做“送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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